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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291万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通风空调招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通风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诊疗中心通风空调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1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书并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5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5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一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6具有近半年(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11:3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9月17日10: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5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9月17日10:00分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