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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公开采购遮阳网、农膜、地布、薄膜等塑料制品供应商的询价公告

  为保障我中心绿化维护工作正常运行,需采购一批遮阳网、农膜、地布、薄膜等塑料制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遮阳网、农膜、地布、薄膜等塑料制品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

  1.本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为8万元;单项批次价格达到四川省和泸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按规定需集中采购的商品服务不在此类供应供货产品之列。

  2.本项目包包括我中心遮阳网、农膜等塑料制品货物的配送服务,范围详见《塑料制品需求参考目录》(附件1)塑料制品需求参考目录(附件1).xls;每月根据实际需求配送。报价为合同期内单一报价,不计批次数量,均按照投标人比选报价执行和需求配送。如遇紧急事务,须按规定时间配送到位。以上货物内容均不再额外支付服务费用。

  (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二)对因货物质量原因、未按需求配送等造成工作延误的,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并予以追究赔偿责任。延误达3次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报价人须就所竞标《塑料制品需求参考目录》(附件1)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已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报价格的下浮比例将作为供应合作期供货产品的最终价格。

  1.投标人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

  2.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营业网点在泸州市区内,配送货物时长不得超出1小时,紧急情况不超出30分钟;

  (一)营业执照(登记范围符合所投标项目包经营登记类别:塑料制品销售)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

  (三)商品报价清单(所竞标《塑料制品需求参考目录》(附件1)表列要求,加盖鲜章)(见附件1)

  以上资料正本一份需密封后提交我方,资料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材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15:30到泸州市忠山公园内一楼会议室现场投递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违约金:供应商中选后,需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放弃此项采购项目中选资格,供应商需向泸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泸州市植物园)缴纳三万元违约金。

  开标条件:本项目采购公开询价方式,如本次竞标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低于3家的,可以按程序继续实施采购。

  我方将按规定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在严格审查报价人资质条件及评估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包《塑料制品需求参考目录》(附件1)中全部产品的单价最高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比例报价,下浮比列最高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推选为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报价)。如第一成交候选人不符合相关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结果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一)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方式发布询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