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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东莞住建局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东莞市住建局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一)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地址:。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PDF扫描件;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公告。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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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基层治理员,工作职责主要是下派各村(社区)负责网格巡查、安全隐患处置等工作。

  因我馆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展厅管理员2人,负责展品的演示和辅导操作,保证展品设备的正常运营,展厅秩序维护等,能够接受周末、节假日上班。

  因工作需要,东莞望牛墩镇农林水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委派会计。薪酬待遇参照《望牛墩镇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研究助理(劳务派遣人员)。

  因工作需要,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报名时间为9月10日9:00至9月12日17:00。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是东莞市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2024东莞公路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因工作需要,高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主要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造价估、概、预、结、决算评审工作,主要为安装类工程项目评审。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莞科学馆现面向社会招聘科学教育岗1名,综合事务岗2名。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9月4日。

  东莞广播电视台是直属东莞市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茶山分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茶山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厨工。

  因工作需要,寮步镇人民政府拟招聘党建组织员1名。派驻到村(社区)、“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

  【导语】:东莞市住建局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一)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地址:。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PDF扫描件;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笔试时间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公告。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招聘单位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