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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学院图书馆(二期新馆)馆舍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新疆科技学院图书馆(二期新馆)馆舍空调采购项目 ,包括空调设备的采购、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税费、空调安装开孔、外机机架、调试完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配套的国标电缆线、防火桥架、配电柜等其他材料等所需的所有费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需体现分包双方名称并加盖公章、分包比例、分包内容等)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协议书需体现分包双方名称并加盖公章、分包比例、分包内容等)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对应CA公司服务热线)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所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33350502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进入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 若有问题咨询:95763。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